关于举办临床医学/口腔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政策与业务培训会的通知
2015-06-23 16:18:40
为了加强医学人才的培养质量,国务院启动中国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的构建,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,对本轮医学人才改革的总体目标、近期任务、主要举措、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出了详细的规定。并规定从2015年开始,执行新的人才培养政策。
为了按照国家要求,做好我校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,根据学校领导指示,要在医学院广泛进行政策宣讲,并制定我校的实施细则。特别是参与2015年研究生教育的导师和管理人员,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政策,并认真在学生培养中加以贯彻执行。
特举办政策与业务培训会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1、解读国家有关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重大政策;
2、详细介绍国务院“学位【2015】9号,学位【2015】10号”文件精神;
3、就学校下一步具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(现场问卷);
4、布置国家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征集医学案例库编写及入库的工作。
二、参会人员
必须参加人员:
1、附属教学医院研究生科全体人员,附属医院住陪管理部门全体人员;
2、附属医院各专业(科室)分管研究生教学主任或副主任、教学秘书;
3、附属医院2015年研究生导师以及拟于2016年申报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医师。
特邀参加人员:
附属医院全体研究生导师;医学教务处、医学学工处、基础医学院、第一临床学院、第二临床学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。
三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5年6月23-26日(分四场次,内容相同)
每天下午2:30-4:30,可根据工作安排任选时间参加,根据签到情况统计到会人员信息。
地点:医学院一号教学楼一大教室(一楼进门右边)
四、其他
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将全面启动,为更好落实改革内容,特别需要导师的支持和配合,请附属医院高度重视,做好组织工作。未参加培训的导师,将难以承担本轮教学改革任务,暂时不担任2015年以及2016年的导师任务。
因教室220个座位,容量有限,请附属医院研究生科合理安排参会人员(科室尽量分四个场次安排导师参会)。
医学研究生处
2015年6月17日
为了按照国家要求,做好我校临床医学、口腔医学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,根据学校领导指示,要在医学院广泛进行政策宣讲,并制定我校的实施细则。特别是参与2015年研究生教育的导师和管理人员,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政策,并认真在学生培养中加以贯彻执行。
特举办政策与业务培训会,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会议内容
1、解读国家有关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重大政策;
2、详细介绍国务院“学位【2015】9号,学位【2015】10号”文件精神;
3、就学校下一步具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(现场问卷);
4、布置国家专业学位教学案例中心征集医学案例库编写及入库的工作。
二、参会人员
必须参加人员:
1、附属教学医院研究生科全体人员,附属医院住陪管理部门全体人员;
2、附属医院各专业(科室)分管研究生教学主任或副主任、教学秘书;
3、附属医院2015年研究生导师以及拟于2016年申报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医师。
特邀参加人员:
附属医院全体研究生导师;医学教务处、医学学工处、基础医学院、第一临床学院、第二临床学院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。
三、会议时间和地点
时间:2015年6月23-26日(分四场次,内容相同)
每天下午2:30-4:30,可根据工作安排任选时间参加,根据签到情况统计到会人员信息。
地点:医学院一号教学楼一大教室(一楼进门右边)
四、其他
我校临床医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将全面启动,为更好落实改革内容,特别需要导师的支持和配合,请附属医院高度重视,做好组织工作。未参加培训的导师,将难以承担本轮教学改革任务,暂时不担任2015年以及2016年的导师任务。
因教室220个座位,容量有限,请附属医院研究生科合理安排参会人员(科室尽量分四个场次安排导师参会)。
医学研究生处
2015年6月1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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